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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语学院关于补学分考试的规定
2024年05月24日 09:45点击:[]


 

 

1、学生如有以下三类情况,可参加补学分考试:

   (1)按照HSK等级和分班测试结果,已直接进入汉语学院一二年级各个层次者;

(2)从预科、进修及速成等学院转来的校内留学生,已直接进入汉语学院一二年级各个层次者;

(3)由一年级跳级进入二年级者。

2、以上三类学生若需要各年级完整的学分和成绩证明,可自愿参加补学分考试。根据汉语学院学分制的相关规定,一年级上下两个学期需修满40学分(双语生为44),二年级上学期需修满20学分。补学分考试无补考。

3、以上三类学生若不需要各年级完整的学分和成绩证明,可不参加补学分考试。汉语学院认可此三类学生入汉语学院前所修读的课程及学习情况,学生需在学期间修满汉语学院所规定的学分,即可获得毕业证书,但汉语学院不提供入院前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学习证明。

4、以上三类学生如参加补学分考试并通过考试,其成绩会被直接录入汉语学院成绩单,并获得相应的学分,备注“补学分考试”字样。

5、由预科学院、进修学院和速成学院等转入的校内留学生,只需报名其中一门课程的补考,其在原学院获得的与汉语学院设置相同的课程成绩,即被直接录入汉语学院成绩单,备注“认定成绩”字样。

6、学生如有以下两类情况,不允许参加补学分考试:

(1)二年级学生没有修满所规定的20学分,不能参加补学分考试。其所缺学分应在下个学期以补修方式补齐。

   (2)期末考试不及格、或者已毕业的汉语学院学生,不在补学分之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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